南昌小升初超额学校试行随机派位
3月16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南昌市考试院获悉,从3月16日起,南昌开始进行小升初信息采集、报名及初审。: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学校学区范围内。
3月16至3月31日,将进行信息采集和初审。城区各初中招生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对学区范围内需要接收的生源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则初中学校全部接收;对学区范围内需要接收的生源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则初中学校按以下顺序进行接收,对同类别学区生源超过招生学校容量限额数的部分初中学校试行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超出初中学校容量限额而未能接收的生源依据其实际居住地予以就近统筹安排。
学区范围内需要接收的生源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按一下顺序进行接收:
第一: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二: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四: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公办初中招生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搭户、空挂户不作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予以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