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公布
5月26日,常州市教育局发布了2017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与往年相比今年相关的入学政策总体变化不大,报名的各个时间节点目前已公布,广大家长可根据孩子的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入学。
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
2017年幼儿园入学对象为有常州市户籍或在本市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暂住证)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幼儿。各幼儿园6月1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集中办理报名手续,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
小学招生入学对象是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各小学6月1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统一办理报名手续,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公办初中招生对象是有常州市户籍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修)业生。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和学区范围,核定每所公办初中入学名单,各初中根据核定名单,于7月20日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书。
民办初中招生则是在5月30日下午3:00,各民办初中在校园网公布自主招生方案。6月5日-6日,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招生方案填写报名表自主报名。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其他地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报考学校办理报名手续。6月28日在校园网公布拟录取名单。
特定群体
全市适龄听障儿童到常州市聋人学校报名。金坛区适龄智障儿童到金坛区启智学校报名。溧阳市适龄智障儿童到溧阳市培智学校报名。武进区适龄智障及听障儿童到武进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适龄智障儿童可到天宁区光华学校报名。
港澳台胞子女、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子女在常州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在常外籍人士子女,可到天合国际学校报名入学。
2017年,中心城区具有特长生资格的初中校共5所,特长生招收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5%,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增加特长生类别。招生学校自主进行特长生报名资格和特长认定,根据认定结果按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须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子女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将继续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居住地就近统筹解决。小学为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初中为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武进区按照“武进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制管理办法”执行。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按照“资格预审、合理安排”的原则执行,资格预审时间为6月26日-30日,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提醒
5月28日大家可前往现场咨询
5月28日上午9点,在各个辖市区各设一个分会场,包括市教育局主咨询场,共设7个会场,市民可根据各自区域选择相应的入学咨询处进行咨询。在做好现场咨询活动的基础上,教育部门还充分借助新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多平台推送相关政策信息,将在“化龙巷”论坛上的“常老师在线”、常州教育局的“在线咨询”,以及“常州教育发布”“常州教育APP”等平台上随时接受市民的咨询,对于学区查询,常州教育局网和“常州教育APP”都提供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