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师如何在疫情防控中践行初心使命
3月18日,*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指出,在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及其对世界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也给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挑战。要准确把握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强调,在充分肯定我国疫情防控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湖北和武汉医疗救治、社区防控和后续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其他地区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特别是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带来的输入性风险增加。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要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同世界卫生组织紧密合作,加强全球疫情变化分析预测,完善应对输入性风险的防控策略和政策举措,加强同有关国家在疫情防控上的交流合作,继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要加强对境外我国公民疫情防控的指导和支持,做好各项工作,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需动员全社会力量,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无论疫情防控的严峻斗争中还是在日常的工作中,都要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做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保障员”“宣传员”“战斗员”,坚持法治思维,提供法治保障;坚持司法普法,宣传法治理念;勇于担当作为,践行法治信仰。
疫情发生以来,法院的诉讼活动受到一定冲击,无法在线下进行,这就要求法官准确把握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法治需求,坚持法治思维,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健全完善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妥善审理涉疫情防控各类案件,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盼,做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保障员”。新形势下,法官要积极参与、学习、使用、精通移动微法院、互联网法庭庭审软件、诉讼服务一网通等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为群众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线上开庭、线上调解等一系列司法服务,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疫情发生以来,互联网上各类信息鱼目混珠。法官要提高自身修养,提高甄别信息真伪能力,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坚持司法普法,宣传法治理念,加强舆情引导和法律服务,引领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做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宣传员”,为疫情防控尽职尽责。结合本地涉疫情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密切与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回应群众期待,赢得群众支持,宣传党纪国法、传递司法温暖、弘扬*,提高群众学法、懂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治意识,宣传法治理念。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法官应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在岗做好秩序疏导、排查隐患、危机干预、应急处置、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不畏艰难,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前沿,做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战斗员”。面对疫情形势下执法办案工作中新问题新特点,及时研判工作中的短板,补短板、强弱项,以积极的心态、法律的视角,认真分析,深入研究,提出富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举措,务实笃行,探索互联网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方式和方法,力争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法官应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大力培育群众中的“法律明白人”,发挥好其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升整体法治水平,共同践行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