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

高考志愿助手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7]2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相关法律要求,按照巩固已有成果、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教育公平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统筹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学区化办学改革,落实各项均衡举措,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校品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成立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华

副组长:冯岩、刘艳群、魏举洪、田立成

成员:赵凤、刘金?、张丽荣、各镇成校校长、中学校长

招生办公室:小学科、中学科

三、相关政策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

1.本着区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通过深入分析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口变化趋势,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划分学区,确保我区小学毕业生在本学区片内的公办中学都有一个位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持“蓝印户口”的学生入学,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我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须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住(租)房证明和务工证明,由各镇成校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的原则

民办学校依据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在本区自主招生或采取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不得跨区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坚持“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

我区将继续实施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书制度,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多元评价。各招生学校绝不允许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全区所有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校招生办法

1.区教育局根据“区域相对就近入学”和“公办初中先于民办学校招生”的原则,在户籍调查的基础上,划分学区,将学生在学区片内统一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七年级。

2.关于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办法

区教育局严格审批初中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并将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委备案。2017年,咸水沽第三中学招收体育类和艺术类特长生20人,咸水沽第四中学招生篮球特长生9人,小站实验中学、双港中学招收足球特长生15人,小站第一中学招收棒球特长生12人,共计71人。各初中校特长生招收对象为现在津南区小学就读且具有津南区正式户口(包括蓝印户口)的学生。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技能测试成绩和文化知识水平择优录取。

各招生校应于5月19日前,将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一式两份)报教育局审批。各校要细化特长生招考程序,严格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民办校招生办法

1.方案报批

民办学校依据本方案制定本校初中招生方案,将方案(一式两份)和民办校招生简章(一式两份),于6月10日前报教育局审批。

2.操作程序

⑴按规定时间,凡有择校意愿的学生,由各小学组织填报《津南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

⑵由学生所在学校按学生所填报志愿排档,并报教育局小学科。学生报名表及档案为学生报考本区民办学校报名入学的唯一凭证,学生原毕业校提供的报名表及档案必须真实,不得涂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⑶依据学生报名情况教育局采取电脑派位与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或学校自主招生的办法组织招生,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⑷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民办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凡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履行相关手续的,或履行手续后变更的,其后果由学生自负。凡民办中学未按规定时间录取,未完全履行相关手续,由民办校自行承担责任。

⑸学生一经被民办学校录取,任何人不得无故变更录取学校和转移档案。

五、学区划分办法

学片序号小学对应中学

葛沽实验小学

葛沽一中
葛沽三中

葛沽第二小学
葛沽第三小学
三合小学

津南实验小学

咸水沽第二中学
咸水沽第三中学

咸水沽第四中学
咸水沽第五中学

咸水沽第三小学
咸水沽第四小学
咸水沽第五小学
咸水沽第六小学
咸水沽第七小学

前辛庄联合小学

辛庄中学

高庄子联合小学
白塘口联合小学

双港联合小学

双港中学

新家园小学
海天小学
何庄子联合小学

八里台第一小学

八里台一中
八里台二中

八里台第二小学
八里台第三小学
八里台第四小学

北闸口第一小学

北闸口中学

北闸口第二小学
北闸口第三小学

双桥河第一小学

双桥中学

双桥河第二小学

小站第一小学

小站一中
小站实验中学

小站实验小学
小站第三小学
小站第四小学
小站第六小学
东大站联合小学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招生纪律。

深入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2017年严肃幼儿园及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津教委办【2017】42号)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各种违规现象,确保我区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各单位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落实方案的各项政策、方法、程序和要求,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规范宣传渠道,确保工作秩序。

任何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到小学招揽学生、散发招生宣传材料,不得在小学校内设点咨询。决不允许学校擅自对新闻单位发布有关招生信息,更不能借助媒体有意进行炒作。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必须由教育局审定。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确保正常工作秩序。

(三)加强信访接待,维护社会稳定。

各校要认真细致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格履行招生程序,认真对待群众的来访,落实信访第一责任人制度,避免激化矛盾和上访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招生工作良好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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