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残疾人补贴政策,天津残疾人补助有哪些
本市下发的《关于统一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从4月1日起:
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统一提高至255元;
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至130元。
除了生活补贴,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农村重度残疾人也可以领到与城市同等标准的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天津哪些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包含原先享受补贴政策的残疾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享受天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天津常住户口,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注意: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