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残疾人补助政策,新疆残疾人政府补贴政策(一)
新疆残疾人福利补贴:
福利对于每个人都是一件好事情,目前,多地相继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的“并轨”。近日,众多地区发布的最新低保政策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些鼓励就业的条款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1月1日起全面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办法,推进落实相关工作。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要根据职责,抓紧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国务院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根据《关于完善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通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实施办法》规定,残疾人两项补贴原则上由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可由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经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的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