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专项整治方案(三)
(五)扎实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开展重要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十一”、“中秋”、“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无qs标志等食品;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继续做好麻辣食品和含乳饮料专项整治。按照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继续以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麻辣食品和新郑市含乳饮料生产加工为重点环节,腐竹等豆制品、麻辣食品、含乳饮料等为重点品种,认真做好麻辣食品、含乳饮料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认真开展农村饮料市场专项整治。以碳酸类饮料、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功能饮料、茶类饮料、咖啡饮料、包装饮用水、冰糕、冰淇淋、冰块、冰水等为整治的重点品种,以饮料生产企业、加工点、小作坊、黑窝点,经营饮料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商店、代销店、小摊点、流动商贩;制作和供应饮料的学校食堂、露天餐饮夜市、小餐馆、饮食摊点等为整治的重点环节,充分运用“双评”(食品安全隐患评估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绩效评价)机制开展农村饮料市场专项整治,使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饮料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饮料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确保农民群众饮料消费安全感增强。
(六)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认真落实《XX郑州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郑食药安〔XX〕号)要求,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各项专项整治。对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实施监管。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发展农村食品经营网点,提高统一配送率。
.切实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争取有一批县(市)、区进入国家和省“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行列。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县、乡食品安全协调机制。
.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意识。开展“公卫生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充分发挥农村消费者协会分会、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农村消费者的申诉举报,维护农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