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招生简章(二)
2.土建类-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拟认定不超过15人
3.医药类-医学实验班、临床医学、药学:拟认定不超过20人
4.人文类-英语、英语(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拟认定不超过5人
特色选拔项目的入围方式:初评优秀的学生根据初评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入围名单;初评良好、通过的学生初试后根据学生的初试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入围名单。各特色选拔项目总入围人数不超过该项拟认定人数的3倍。最终,获得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且获得某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认定的学生,将被认定至专业;获得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但未获得某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认定的学生,将被认定至专业类。
五、报名方式
请登录“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领军人才选拔”。
b.每人最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中至多填报5个专业。
c.学生可不受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但申请的所有专业类的测试科目需一致。
d.申请参加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的学生需将第一专业类第一专业志愿填写为对应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专业),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类(专业)进行专业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类第一专业志愿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入围及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第一专业类第一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特点和事迹的推荐人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六、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评。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从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科技发明/文学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良好”的学生可参加初试、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良好”、“通过”的学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阅读与表达,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学科/专业特色选拔项目测试(部分学生)、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确认及公示: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结果生效。